公告公示
公告公示
首页 > 正文

关于征集武汉纺织大学校歌歌词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2 点击量:

    校歌是一所大学的精神载体和校园文化的标志,是树立学校形象、凝聚人心、激励师生开拓创新的精神旗帜。武汉纺织大学成立于1958年,湖北省对外贸易学校和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先后并入学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凝炼我校文化底蕴和办学理念,增强师生、校友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学校决定公开征集校歌歌词。真诚希望广大师生员工、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我校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踊跃投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歌词作品创作要点
    1、充分展示学校的历史底蕴和时代特征,体现学校的办学历程与办学特色;
    2、立意高远、言辞隽永,体现中国文化和大学精神的交融与创新。表达方式上要抽象与具体相结合,以抽象表现为主;
    3、具有当代大学特有的文化气息和较高的艺术表现力。要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历史的厚重感,立意高远;语言形象策动,简洁凝炼,朗朗上口,朴实自然;长度适宜,有节奏感,易于传唱,分节一般为2至3段。欢迎同时提供曲谱,时长为:3—5分钟;
    4、讲究创意,富有个性,杜绝抄袭雷同。
二、作品要求
    1.投稿以书面(A4纸打印)或Emial方式。歌名及歌词需附简要创作说明、典籍出处以及相关注解。
    2.投稿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请注明著作权声明,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
    3、学校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及采用(或部分采用)的权利。若有异议,请予说明。
    4、来稿请注明“校歌征集”字样,并附作者真实姓名及单位、电话、邮编等详细联系方式,所有稿件恕不退还。
    5、投稿截止日期:2016年5月10日(邮件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评选及奖励
    1、学校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认真评选,设入围奖3—5件,给予奖励和证书,通过校报、校园网进行公示,然后由全校师生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学校综合专家组和师生投票,正式确定其中1件作品为校歌歌词,给予奖励和证书,并载入校史。学校将聘请专家谱曲和制作,在校报、校园网登载,并在学校重大活动中演唱。
    2.参加本次应征者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纺织大学所有。
四、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一号 武汉纺织大学大学党委宣传部
    邮政编码:430200
    电话:027-59367493  
    电子邮箱:xcb@wtu.edu.cn 

武汉纺织大学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