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根据湖北省纪委的纪律要求,现通知如下。
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湖北省纪委“两节”通知和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做到勤打招呼,早作提醒。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力戒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搪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广大教职工要对标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认真履职尽责、规范职业行为、严格自我约束。
明确纪律红线,增强行动自觉。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七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节。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检(委)委员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严防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学校纪委要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办公室(主体办)、纪委办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