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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宣讲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宣传部、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30 点击量:

为进一步做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把全校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根据省委《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的通知》(鄂发〔2022〕11号),学校党委成立武汉纺织大学校级宣讲团(以下简称“校级宣讲团”)赴各二级单位开展宣讲。校级宣讲团成员由校党委常委、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和各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组成(宣讲团成员名单见附件1);成立洪山辖区武汉纺织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宣讲小分队(以下简称“马院宣讲小分队”)赴结对社区开展宣讲。马院宣讲小分队成员由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宣讲能力强的专家学者组成(宣讲小分队名单见附件2)。请各单位按照此方案,组织好宣讲工作。

一、宣讲安排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分四个层面进行确保宣讲全覆盖。邀请省委宣讲团成员来校宣讲,组织师生代表集中参加宣讲培训;校级宣讲团赴二级单位专题宣讲为全校教职工、研究生和本科生宣讲;马院宣讲小分队赴结对社区为社区干部群众开展常态化理论宣讲;组织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利用党课、团课、班会等对在校学生宣讲。

(一)邀请省委讲师团成员来校专题讲座。9月前邀请省委宣讲团成员来校为全体校领导、中层干部、师生党支部书记解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转化为今后工作的实际行动,推进省党代会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校级宣讲团赴二级单位专题宣讲。9月20日前,校级宣讲团赴各二级单位宣讲(具体安排见附件3),完成宣讲工作。校级宣讲团成员深入机关职能部门、直属附属单位和有关院部开展宣讲。各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通过召开本学院教职工大会、基层支部书记培训会、学生培训会等方式开展宣讲,确保全校师生全覆盖。

(三)马院宣讲小分队赴社区专题宣讲鼓励与社区结对共建“理论热点面对面”基层示范点,依托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开展理论宣讲,打通理论宣讲“最后一公里”。坚持固定时间和经常性宣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形势与任务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需求,围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帮助社区干部群众解决思想上的顾虑、理论上的困惑、工作中的难题。针对基层社区治理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形成一批调研成果,并为社区治理提供决策支持。

(四)利用党课、团课、班会等对在校大学生宣讲。党校、团校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纳入到党课、团课培训内容中,开展全体党团员、党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宣讲;学工部、研工部组织辅导员通过班会为在校学生宣讲。

二、有关事项

1.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宣讲工作,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并安排专人负责,9月2日前与宣讲人联系,确定宣讲时间(9月20日前完成宣讲),认真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参加宣讲。

2.党委宣传部要统筹组织好校级宣讲团成员的宣讲活动,及时提供宣讲资料,组织校级宣讲团成员统一备课,并做好校级宣讲团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

3.校级宣讲团成员要精心备课,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把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要紧密紧密结合广大师生的思想、工作实际开展宣讲,增强宣讲的实际效果。

4.各二级单位要在宣讲活动结束后2天内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报送宣讲情况表(见附件4,提交纸质版,要求二级单位盖章并有负责人签字),将宣讲情况在本单位网站和校园网上报道。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校级宣讲团成员名单.doc

附件2:洪山辖区武汉纺织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宣讲小分队成员名单.doc

附件3:武汉纺织大学校级宣讲团赴二级单位宣讲安排.doc

附件4:武汉纺织大学校级宣讲团宣讲情况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