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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湖北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27 点击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弘扬湖北人民大义、大善、大爱、大智、大勇的传统美德,提升湖北道德形象,加快推进文明湖北建设,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五届湖北省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共评选表彰湖北省道德模范10名和湖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 
  二、推荐标准 
  (一)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二)推荐对象必须是市州级道德模范或湖北好人。 
  (三)须按照以下五个类别对应推荐: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活动安排 
  (一)成立组织机构 
  3月中旬,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成立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协调处。各市州、各部门相应成立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确保评选推荐活动科学、有序、公开、公正。(各市州、各部门活动组委会及办公室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于3月31日前报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省委大院5号楼省文明办协调处,电话:027-87234504,邮编:430071,电子邮箱:87811742@163.com。)。 
  (二)发动群众推荐 
  1、3月中旬,省活动组委会在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之声、电视新闻中心)、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长江商报、荆楚网、湖北文明网刊播《关于开展第五届湖北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公告》,向社会公布评选明确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推荐采取各市州、各部门推荐与公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活动组委会在湖北文明网设立第五届湖北省道德模范推荐平台,接受公众推荐。广大群众既可以通过网络推荐,也可以写信推荐。省活动组委会将收到的群众直接推荐的人选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市州活动推选组委会筛选推荐。 
  2、各市州推荐人选每类不超过2名,五类总名额合计不超过10名。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推荐总名额不超过4名。往届全国道德模范和湖北省道德模范本届不再推荐评选。 
  (三)审核公示申报 
  各市州、各部门活动组委会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征求候选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意见,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各市州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每个推荐人选需按类别分别填报推荐表(表样见湖北文明网,自行下载),事迹材料要求事实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主题突出,文字简炼(1000字左右),附一寸免冠彩照3张。同时,各市州、各部门要填写"各市州、各部门推荐湖北省道德模范汇总表"(表样见湖北文明网,自行下载),并加盖市州或部门文明办公章。各市州、各部门于2015年4月25日前将个人推荐表、事迹材料、相片、市州、部门汇总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复印件和媒体宣传、领导批示材料复印件报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个人推荐表、事迹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省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四)表彰奖励 
  6月中旬,省活动组委会召开评审会,确定第五届湖北省道德模范和湖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并在省直主要新闻媒体公示一周,6月下旬举行颁奖活动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市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 
  2、坚持面向基层,重在发动群众参与。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要坚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公平公正评选,把典型性强、群众认可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 
  3、加大宣传力度,重在发挥示范作用。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作为文明湖北建设的有效抓手,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发挥新兴媒体的特点和优势,通过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4、完善激励机制,重在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各市州、各部门要在推荐湖北省道德模范之前,评选表彰一批本地区、本部门的道德模范。要积极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慰问和帮扶工作,要结合实际提出行之有效的具体帮扶办法和机制,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爱。

  附:1、湖北省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 
  2、湖北省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 
  3、湖北省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 
  4、湖北省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 
  5、湖北省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 
  6、各市州、各部门推荐湖北省道德模范汇总表

    附:1—6推荐表下载